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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管理规定

2011年12月05日 23:45:44 来源:宣威市第一中学 访问量:958
学生会是参与学校管理,推动学校良好风气建设的积极组织,学生会委员会成员为学生中骨干分子,应服从安排,努力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创造性开展工作,服务于学校,服务于学生。为确保学生会的正常工作,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。对学生会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规定:
1、按时参加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及组织的各种活动,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0.5分。
2、认真履职,积极负责完成工作任务,未完成一次扣1分,工作中消除,推诿敷衍了事,视工作性质一次扣0.1-0.5分。
3、不服从安排一次扣1分。
4、学生会委员会每个成员每学期以工作分10分计算。工作分低于8分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中通报批评,工作分低于6分在学生会委员会中除名,且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。
 
 

二00七年十月二十四日

编辑:杨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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