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指引
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操作,明确操作要求,防范操作风险,特制定本操作指引。
一、学生准备贷款资料及办理农行卡
(一)学生在去资助中心之前,需准备以下资料:
序号 |
资料类型 |
资料来源 |
份数 |
1 |
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|
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,或网站下载模板填写后相关部门或单位盖章 |
原件一份 |
2 |
学生录取通知书(或学生证) |
学生本人 |
复印件一份 |
3 |
学生身份证 |
学生本人 |
复印件一份 |
4 |
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|
学生本人 |
复印件一份 |
5 |
户口本 |
学生本人 |
复印件一份 |
6 |
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|
网站下载模板或手写签字、捺印 |
原件一份 |
7 |
监护人关系证明④ |
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|
原件一份 |
注: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。
注: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,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,且无不良征信记录;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,年龄必须在25-60 周岁之间。
注: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,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;已满18周岁无需提供。
注④:监护人为父母的,提供父母户口本,监护人不是父母的,需提供借款人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关系证明。
(二)以上资料要求如下:
1、所有复印资料必须是A4纸大小,且为单面一页纸;如超过A4纸大小的可缩印,但需保证字体和高校盖章清晰;
2、身份证需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,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分别复印;
3、户口本首页、借款学生页和共同借款人页需横向复印在同一页纸上,如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,则两个首页需复印在同一页纸上。
4、所有原件上签字、盖章必须清晰。
(三)办理农行借记卡。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农行网点办理借记卡。(学生本人已有农行卡的无需重新办理)
注:需开立农行卡才能进行贷款申请,因网上申请需填写学生本人农行卡号。
二、引导及帮助学生网上注册及申请
(一)学生注册。学生登录农行网站,点击“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”进入网站注册页面,通过身份证号和邮箱注册,并查看学生手册和操作指引。
注:注册后身份证号不得修改,如身份证号录入错误,只能重新注册。
(二)在线填写申请表。学生按操作指引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。
(三)提交申请。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后,可选择“保存”或“提交申请”,提交时,弹出提示框,要求学生再次确认重点信息(红色字体显示)。提交成功后,系统弹出提示框,告知学生已提交成功,相关信息可登录网站查询或查看注册邮箱。
(四)打印申请表及借款合同。申请表及借款合同通过网站在线打印,或保存至本地后打印。自行打印或到资助中心现场打印均可。打印好的《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》(简称《申请表》)和《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借款合同》(简称《借款合同》)需到资助中心面签,学生提前签字无效。
三、资助中心收集、整理贷款资料
首次借款时,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县(市)资助中心提交资料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到资助中心后,资助中心按以下步骤操作:
(一)指导学生网上注册及申请
对于没有提前网上注册及申请的学生,资助中心指导其在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申请信息。
学生未提前打印申请表和借款合同,资助中心帮助或指导其打印《申请表》一份,《借款合同》四份。
(二)审核资料及面签
资助中心收集学生贷款申请资料,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,并指导学生在《申请表》、《借款合同》和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告知函》(简称《告知函》)上签字。
对申请表填写有误的,由资助中心指定专人登陆网站,将该学生申请信息退回,学生进行修改。学生修改无误后,重新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。
学生签字后,资助中心需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确认,并在《申请表》上盖章。
(三)档案整理
资助中心按建档要求整理纸质资料,资料排列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:1-《借款合同》(4份)、2-《申请表》、3-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、4-学生录取通知书(或学生证)、5-学生身份证、6-共同借款人身份证、7-户口本、8-《告知函》、9-监护人同意的书面证明、10-监护人关系证明。
上述9-10项为未满18周岁的学生所需资料。
(四)网上审核确认
资助中心审核纸质资料无误后,登陆网站,勾选相应学生,点击“审核通过”。
(五)递交纸质资料
资助中心每周向我司递交已审核通过的纸质档案资料,或每满50人递交一次,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:
1、资助中心送至分公司;
2、通过邮政EMS寄送;
3、我司人员到资助中心收取。
四、《高校回执》确认
待华安保险与中国农业银行审核通过后,通过短信、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贷款学生准备高校回执。
(一)如学生就读省内高校,由高校指定专人登录网站,录入《高校回执》信息,并点击确认,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,无需再打印纸质《高校回执》。
(二)如学生就读省外高校,由学生自行登录网站,录入《高校回执》相关信息,并打印纸质《高校回执》,请高校盖章后寄回分公司。
五、发放《借款合同》
分公司将已完成扫描的《借款合同》,返还至资助中心,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前往资助中心领取借款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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